《最高国民法院合于审理粉碎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用功令若干题宗旨阐明》已于2023年6月19日由最高国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实行。
(2023年6月19日最高国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91次聚会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起实行)
为依法惩办粉碎丛林资源非法,回护生态境遇,遵循《中民共和国刑法》、《中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民共和国丛林法》等功令的相合章程,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实用功令的若干题目阐明如下:
第一条 违反土地处分准则,犯警占用林地,更动被占用林地用处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章程的变成林地“毁坏”:
(三)正在林地上排放污染物、堆放烧毁物或者实行非林业坐褥、装备,变成林地被告急污染或者原有植被、林业坐褥前提被告急粉碎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举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章程的“数目较大,变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豪爽毁坏”:
(三)犯警占用并毁坏的公益林地、商品林地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四)二年内曾因犯警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科罚,又犯警占用林地,数目抵达第一项至第三项章程程序一半以上的。
第二条 违反国度章程,犯警采伐、毁坏列入《国度重心回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者犯警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吵嘴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成品,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遵循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章程,以危急国度重心回护植物罪坐罪科罚:
(三)危急国度重心回护野生植物,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举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章程的“情节告急”:
(三)危急国度重心回护野生植物,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违反国度章程,犯警采伐、毁坏古树名木,或者犯警收购林木、运输、加工、出售明知吵嘴法采伐、毁坏的古树名木及其成品,涉案树木未列入《国度重心回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遵循涉案树木的树种、树龄以及史籍、文明代价等成分,归纳评估社会危急性,依法坐罪科罚。
第三条 以犯警据有为宗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章程,专断采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全体的林木的;
不以犯警据有为宗旨,违反丛林法的章程,实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行径,变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全体的林木毁坏,切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章程的,以蓄志毁坏财物罪坐罪科罚。
第四条 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举动,抵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程序十倍、五十倍以上的,应该差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章程的“数目宏大”、“数目出格宏大”。
推行盗伐林木的举动,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缘由毕命或者告急毁损的,正在肯定应否追溯刑事仔肩和裁量责罚时,应该从苛操纵;情节明显微幼危急不大的,不可为非法惩罚。
第五条 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博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章程的光阴、住址、数目、树种、形式,大肆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全体的林木的;
(二)违反丛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章程,大肆采伐本单元或者自己全体的林木的;
(三)正在采伐许可证章程的住址,横跨章程的数目采伐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全体的林木的。
第六条 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数目较大”:
(三)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举动,抵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程序五倍以上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章程的“数目宏大”。
推行滥伐林木的举动,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无益生物等天然缘由毕命或者告急毁损的,大凡不以非法论处;确有需要追溯刑事仔肩的,应该从宽惩罚。
第七条 认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应该遵循涉案林木的出卖价值、根源以及收购、运输举动违反相合章程等情节,团结举感人的职业条件、通过体验、前科境况等作出归纳剖断。
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能认定举感人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但有相反证据或者也许作出合了阐明的除表:
第八条 犯警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林木,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情节告急”:
(三)涉案林木数目虽未差别抵达第一项、第二项章程程序,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抵达相合程序的;
推行前款章程的举动,抵达第一项至第四项章程程序五倍以上或者拥有其他出格告急情节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章程的“情节出格告急”。
第九条 多次推行本阐明章程的举动,未经惩罚,且依法应该追诉的,数目、数额累计盘算推算。
第十条 伪造、变造、营业采伐许可证,丛林、林地、林木权属证书以及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许诺书等国度坎阱准许的林业证件、文献组成非法的,遵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章程,以伪造、变造、营业国度坎阱公牍、证件罪坐罪科罚。
营业应承进出口注明书等筹办许可注明,同时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章程之罪的,遵循科罚较重的章程坐罪科罚。
犯警推行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等举动,切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章程的,以偷盗罪论处。正在肯定应否追溯刑事仔肩和裁量责罚时,应该归纳推敲对涉案林木资源的损害水平以及举感人赚钱数额、举动动机、前科境况等情节;以为情节明显微幼危急不大的,不可为非法惩罚。
(四)暴力抗拒、造止国度坎阱事务职员依法践诺职务,尚不组成窒碍公事罪、袭警罪的;
推行本阐明章程的粉碎丛林资源举动,举感人系初犯,认罪认罚,踊跃通过补种树木、收复植被和林业坐褥前提等形式修复生态境遇,归纳推敲涉案林地的类型、数目、生态区位或者涉案植物的品种、数目、代价,以及举感人赚钱数额、举动方法等成分,以为非法情节微幼的,可省得予刑事科罚;以为情节明显微幼危急不大的,不可为非法惩罚。
第十三条 单元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章程之罪的,遵循本阐明章程的相应天然人非法的坐罪量刑程序,对直接负担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仔肩职员坐罪科罚,并对单元判科罚金。
第十四条 针对国度、团体或者他人全体的国度重心回护植物和其他林木推行非法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该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五条 结构他人推行本阐明章程的粉碎丛林资源非法的,应该遵守其结构推行的扫数罪戾科罚。
对付受雇佣为粉碎丛林资源非法供给劳务的职员林木,除插足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表,大凡不以非法论处,但曾因粉碎丛林资源受过科罚的除表。
第十六条 对付推行本阐明章程的合系举动未被追溯刑事仔肩的举感人,依法应该赐与行政科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移送相合主管坎阱惩罚。
第十七条 涉案国度重心回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代价,可能遵循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遵循销赃数额认定昭彰不对理的,遵循市集价值认定。
第十八条 对付涉案农用地类型、面积林木,国度重心回护植物或者其他林木的品种、立木蓄积、株数、代价,以及涉案举动对丛林资源的损害水平等题目,可能由林业主管部分、观察坎阱凭据现场勘验、查抄笔录等出具认定成见;难以确定的,凭据判断机构出具的判断成见或者下列机构出具的讲演,团结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第十九条 本阐明所称“立木蓄积”的盘算推算伎俩为:原木料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最高黎民法院关于审理毁坏丛林资源刑事林木案件合用执法若干题宗旨注解